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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太平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4
截止日期:2019.10.23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TP-****-**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谈判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
 
招标公告正文

建平县太平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平县太平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建平县太平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TP-2019-6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谈判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需求

01

建平县太平庄镇和乐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418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418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或房屋建筑。

2) 投标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3)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 9 月 25  日 8 时30分起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 17 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③投标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报名时间: 2019年 9月 25  日 8  时30分起至2019 年 9月  27  日 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1、成交人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9年10月 23 日北京时间 9 时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9月 25 日至2019年 9 月 27 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质疑与投诉

投标单位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建平县太平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建平县太平庄镇1-001号

项目联系人:张玉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01幢1单元2层  

项目联系人:  孙宁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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