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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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根据《**省国土环境**厅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号)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摇号方式选定*******-S-*号宗地和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用地面积****.**平方米)、****-S-*号宗地(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用地面积****. |
关键词: | 规划 |
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2010〕13号)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摇号方式选定屯昌县2019-S-4号宗地和地上附着物(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用地面积3907.58平方米)、2019-S-5号宗地(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用地面积1161.5平方米)和地上附着物及2019-G-4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6262平方米)的挂牌出让业务受委托中介机构。经2019年9月23日现场随机摇号抽取结果为:第一候选中介机构为海南金鸿达拍卖有限公司;第二候选海南和运拍卖有限公司。第一候选中介机构作为我县上述地块挂牌出让业务委托中介机构的中选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