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鸿安所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对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鸿安所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DDJZZSC20190918027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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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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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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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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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鸿安所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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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范围: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鸿安所改造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
2、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日历天内完工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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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24,719.23 元。
采购控制价金额:人民币 324,719.23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需具 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企 业;
7.2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3供应商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 24 日1 3 : 3 0时起至2019年9月 30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采购代理部(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现金缴纳,不支持其它转账方式,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
⑶、资质证书副本;
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须带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 间:2019 年 10 月 9 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 地 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年9月 24 日 至 2019年 10 月 8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40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 范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0415-3113005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 号:01171500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