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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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09 |
招标业主: | 中国医科大学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法医学院次氯酸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法医学院次氯酸发生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GYKD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 |
关键词: | 大学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次氯酸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次氯酸发生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GYKDX2019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次氯酸发生器 最大生成量≥1000L/h 1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3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3:30 至 2019年10月0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受中国医科大学委托,对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次氯酸发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GYKDX20191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次氯酸发生器 |
最大生成量≥1000L/h |
1台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8,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9 年 10 月 9 日北京时间 13: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 9 月 24 日 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
项目联系人:齐俭 联系电话***
传 真:024-31918309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490188000024464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