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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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为保障**家园护卫队队员人身安全,提高巡逻力度,需对护卫队配备电动巡逻车。拟在全*有竞选资质的电动巡逻车经销商中,进行询价比选后采购**家园护卫队电动巡逻车。 一、采购内容 采购*台电动巡逻车,最高限价*****元/台,总限价******元。 二、相关事项 *.比选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 |
为保障平安家园护卫队队员人身安全,提高巡逻力度,需对护卫队配备电动巡逻车。拟在全市有竞选资质的电动巡逻车经销商中,进行询价比选后采购平安家园护卫队电动巡逻车。
一、采购内容
采购4台电动巡逻车,最高限价50000元/台,总限价200000元。
二、相关事项
1.比选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9月27日10:00-10:20。
2.比选地点:华岩镇H101会议室(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70号美每家家居建材广场B区23栋)。
3.比选保证金:0元。
5.联系方式***
三、比选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
合格比选申请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能够提供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的对公转账账户和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动巡逻车生产或销售等业务。
(1)规格及数量
(2)负责运输:客户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中选人需提供样品由采购人留存,采购人有权对采购货物进行1%的抽检,抽检费用由中选人承担,采购人将按照比选样品及面料检测报告标准进行验货,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退还保证金,如抽检验收不合格我方有权拒绝验收。
(二)询价文件的组成
1.电动巡逻车配置明细表(名称、单价、总价需含相关杂支及税费、质保,清晰图片等相关资料);
2.售后服务(包括质保期等内容)等其他优惠承诺;
3.比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其他:
A.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询价文件均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如询价文件不全或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文件。
(三)开选
1.开选时间:2019年9月27日10:20时。
2.开选地点:华岩镇H101会议室。
3.评选方法:采用最低评选价法,在满足比选文件(技术和使用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采购小组在未超限价的比选人中,评定最低报价的为中选人。
(四)价格修正原则:
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比选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比选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四、签订合同:中选人应该在中选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华岩镇人民政府与采购人签订中选经济合同。
五、交货期及地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交华岩镇人民政府平安建设办公室。
六、付款:电动巡逻车无任何质量问题,经华岩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