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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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7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编号:LSX-******-**。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 |
关键词: | 监理 电站 |
灵寿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19】67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编号:LSX-190731-01。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监理
建设单位: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工程地点:灵寿县万寺院村、冯官庄村、南庄村、贾峪村、芝麻沟村、西庄窝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内容: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主要安装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等,总规模2.03WM。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二、本项目招标内容总投资估算:24338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具有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灵寿县公共资源现场报名并购买文件。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 日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名称: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11-86076045 1331310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