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社会绿地监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3.6 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社会绿地监管
2、招标编号:SHXM-01-20190731-415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427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对管辖范围内 “园林式居住区”、“花园单位”的双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开展社会绿地危险性有害生物每月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3)开展管辖范围内2019年绿地遥感新增减少地块现场核实工作; (4)配合绿化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诉求等现场核实。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87800.00元(国库资金:587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2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30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24 15:00:00至2019-09-3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09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2019年09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210 |
邮编: |
200315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