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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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的委托,对 ***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窗帘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 |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窗帘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903-220015-0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窗帘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1 |
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窗帘采购) |
项 |
1 |
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
1930457.08 |
1.佛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医用导轨、隔帘、窗帘采购),详细种类数量及参数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2.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验收完毕,并交付采购人。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25日 至 2019年09月3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发布人: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