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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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东莞市莞城医院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无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莞城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莞城医院无痛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内镜清洗消毒系统、水处理系统、麻醉机、心电监护仪、诊疗吊臂 |
B包 | 医用气体和呼叫系统 |
六、供应商资格:
A、B包适用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2018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单位负责人***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三) | 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医院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发布人: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