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9109
本招标项目 新昌县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EPC) 已由 新发改审【2019】1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内容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库区、飞灰填埋场库区,库容分别为3万m
3和10万m
3。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和飞灰的处理规模分别为10t/d和20t/d,使用年限分别为8年和15年。本工程招标工程费用(包含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费用)为173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2.4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40 日历天(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动工建设)。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和要求。
2.7本工程招标工程费用(包含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费用)为173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或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或
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
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1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2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3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查询下载。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00。地点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2)接标处,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
),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493-2 地址:***
电 话: 0575-86125501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