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名称: 盘车装置等4项备件采购
(二)、竞价简介:
(三)、技术质量要求: 一、卖方向买方供应的产品必须满足买方的需求,与原机具有互换性,技术性能,使用寿命与原机相对,卖方产品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卖方须严格按照标的物技术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技术参数、安装尺寸、功能不符做无效标处理(报价产品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四)、验收要求: 1、包装要求和费用条款 : 适合相关运输方式的包装,并在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货物的唛头、合同号、收发货单位、毛重、净重和尺寸、包装以及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2、收货单位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结果为准。③质量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7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作为验收期限;双方对质保期无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一年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1.5年。
(五)、标的物其他要求: 产品必须满足现场使用要求,货物上线十二个月内,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由买方导致的原因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