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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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识别系统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19 307号
二.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识别系统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形象识别系统项目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
15.00 |
六.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特定条件:
3.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3.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磋商文件获取(报名)时间、地址、方式:
1.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23日-2019年09月2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十.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十一.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0月08日15:00(北京时间)
十二. 磋商地址:***
十三.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吴希伟 联系电话:0578-2121173、2153351 传真:***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2. 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邱慧霞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夏辰锋 监督投诉电话:0578-2990135 传真:***
地 址:绿谷大道238号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