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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永工业园零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3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项号内容规定 *工程名称福永工业园零星改造项目 *地点福***街道 *建筑规模 结构类型约****平方米 *招标范围*、 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报价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甲方要求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用币种人民币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等全包
 
招标公告正文

项号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福永工业园零星改造项目
2
地点
福永福海街道
3
建筑规模
结构类型
约2000平方米
4
招标范围
1、 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 报价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 甲方要求的所有内容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采用币种
人民币
7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等全包
8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
工期要求
预计开工日期 2019 年10月1日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0 日历天。
10
投标人资
质等级要求
装饰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设备安装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空调安装必须提供厂家或厂家供应商的授权书。所有工程都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投标文
件份数
投标函部分4份,
商务标部分1份正本,1份副本
技术标部分1份正本,1份副本
 
12
评标方法
及标准
招标人内部专家议标,报价应无明显的缺项、缺量,经评审后,低价中标
13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
截止时间: 2019 年9月29日  12::0 0前准时送到
17
发出中标
通知书
投标有效期满7天前
18
签订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3天内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工程说明
1.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3项所述:
1.1.2、上述工程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所述:
1.3、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4、工程款支付:工程实际完成合同总项目的60%时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
1.5、标书递交地址:***
1.6、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
1.7、投标费用
1.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踏勘现场
1.8.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8.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六章    招标文件附件一
第七章    招标方提供的资料清单
2.1.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3.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再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信标合订成一本组成。
3.2.2、商务标、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资质文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书;
(5)投标报价汇总表;
(6)工程预算书
3.3、投标报价
3.3.1、本工程的报价由施工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结合图纸自行报价。
3.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还应包括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因素发生的所有措施性费用、及零星改动费用;
3.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范围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3.4、投标人应按根据图纸自行计算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3.5、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相符,不符时做废标处理。
3.3.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3.7、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3.3.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3.9、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可以完成按发包人所要求范围的图纸包含的分部分项等全部内容。
3.3.10、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和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4、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5、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也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和解答。
3.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考虑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2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3.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7.3、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应采用两层密封袋密封。
4.1.2、除了按本须知第19.1款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1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
4.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19.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4.1.4、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截止日期
4.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4.2.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2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给投标人。
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投标撤回通知书应尽量直接提交招标人,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具有本须知第19款所要求的标注;
(3)非常清楚的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4.4.4、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评标
5.1、评标内容的保密要求
5.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5.1.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组织专业人士组成。
6、合同的授予
6.1、合同的授予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评标后所确定的中标人。
6.2、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6.2.1、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6.3、中标通知书
6.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布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6.4、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6.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定书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书采用:大族激光统一的项目工程维修改造施工合同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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