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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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6 |
招标代理: |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比例为***%,招标人为***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
关键词: | 路 |
吴川市滨江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川市滨江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发改投[2019]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川市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川市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吴川市滨江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吴川市区的滨江路。
2.3工程概况及内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在滨江路三座桥梁上建设花池和花蓝。其中小东江大桥长288米,袂花江大桥长931米,北辅道桥长450米;(2)在窖地段增设南北两条辅道,长度约900米、宽6米;(3)在鑫海水产、王均华和何才兴四兄弟等人房屋门前铺设混凝土路面,道路长400米、宽6米;(4)在滨江路两侧人行道上铺设花岗岩石,在滨江路大桥两边安装大理石护栏等配套工程。
(2)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及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梁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图审查通过、包设计文件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②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及材料检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2.5项目总投资:约4533.00万元.本次EPC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4117.10万元,其中设计费(含预算编制)为133.10万元、工程建安费为3572. 00万元,预备费412.00万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登记,不接受分公司登记。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
3.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3.8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帐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格式不限)。
4.7 拟派项目负责人***
4.8 拟派设计负责人***
4.9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4.10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4.1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单独提交(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在表上盖章、签名)原件一式二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
4.12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一式两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2、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3、登记时提交的资质、人员等资料与投标时要一致。】
5. 投标经济补偿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中标人不得据此向招标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6.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 年 9月24日到 9月29 日 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注:如资料费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单位请提供开专用票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并发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7.1凡提供的登记资料符合要求的均可成为投标人。
7.2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10月 16 日 10时 30 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为准。
10.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吴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 标 单 位:吴川市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吴川市兴利投资有限公司: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吴川市滨江路配套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4.1联合体主办方:
4.2联合体成员: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