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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豪居路和文明路六巷房产转让项目重新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肇庆市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23
地 区:肇庆市
内 容:**省***水产供销公司豪居路和文明路六巷房产转让项目重新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ZQ**-**Y-CQ-ZCJY***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标的一***豪居路**号(除西南侧)办公楼 ******* ****** **** 标的二***文明路六巷**号首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豪居路和文明路六巷房产转让项目重新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ZQ19-05Y-CQ-ZCJY028

标的名称

挂牌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标的一肇庆市豪居路54号(除西南侧)办公楼

3490740

350000

1000

标的二肇庆市文明路六巷14号首层西侧商铺

1073380

110000

500

挂牌公告期

2019年9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3点3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年9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3点30分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2019年9月23日上午8点30分至2019年10月11日下午3点30分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19年10月11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30日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

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一:座落在肇庆市端州区豪居路54号(除西南侧),权属人为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房产证号:粤房地字第C0556898号,于1975年4月建成,混合结构4层,其建筑面积为771.7328平方米。

标的一是带租约转让,租赁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转让后受让方享有出租人的权利和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并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转让标的二:座落在肇庆市端州区文明路六巷14号首层西侧商铺,权利人为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产权证号:粤(2019)肇庆市不动产权第0000899号,于1984年12月建成,混合结构,其建筑面积为101.85平方米。

两标的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7日第一次挂牌流挂;调整价格后于2019年5月24日至6月10日第二次挂牌流挂。现组织第三次挂牌。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

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

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

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

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房屋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地  址

注册资本

(万元)

法人代表

监管机构

资产所有权

比例%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

肇庆市豪居路54号

52

吴业荣

肇庆市财政局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转让方内部

决    议

《关于公开转让广东省肇庆市水产供销公司办公楼及职工宿舍首层西侧商铺等资产的请示》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肇庆市财政局

批准文号

2018年9月27日肇庆市财政局对肇庆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的复函

 

标的物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肇庆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9年3月14日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月18日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标的一的受让方须承担缴纳转让标的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2、本次标的交易转让、变更等办证环节涉及的所有税、费由双方按照规定各自缴纳。

3、在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受让方须在 5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全额资产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 10 日内自行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提交缴纳出让金凭证、税费凭证及产权证书给转让方查验,转让方确认无误后 5 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

4、其它详见肇庆市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肇中联评报字第[2019]第026号)及《资产交易合同》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 9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意向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联合体竞买的约定

一、接受联合体报名适用范围:公告如约定允许联合体参与的或未禁止联合体参与的,竞买人均可以以联合体参与竞投。

二、牵头人及联合体其他成员均须在竞价系统诚信库中进行注册。各竞买人的报名方法与一般竞买人一致。

三、牵头人报名竞投项目,在报名页面诚信库中新增联合体成员,并对成员点击发送《邀请函》,邀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参与本次竞投项目。

四、各成员重新登录后,确认参与联合体报名。

五、牵头人完成项目报名,包括生成保证金子账号、汇款及进入系统发送报价。

六、竞价结束后,如联合体为最高报价人/中标人,各联合体成员均需要打印《邀请函》作为资格审查的其中一项资料。

七、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公告约定带齐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资料原件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单、《邀请函》等资料,递交给受理挂牌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八、联合体报名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及约定

1、由牵头人邀请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该标的的网上电子竞价/招投标的电子报名,需联合体成员确认是否同意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本标的的网上电子竞价/招投标的电子报名。一旦确认接受,即视为认可本项目所对应标的的公告内容、认可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的报价、接受联合体竞得该标的结果、接受该标的的现状以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资格审核阶段,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交回该书面的《邀请函》到受理挂牌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联合体的报名资格无效,一切法律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具体联合体竞买报名约定,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联合体承诺书》”,不得改动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我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我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并且竞得人须在 10 日内自行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竞得人提交缴纳出让金凭证、税费凭证及产权证书给转让方查验,转让方确认无误后 5 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通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该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退回受让方。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租赁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竞得人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竞得人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分理处

十一、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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