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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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书([2019]574号、临[2019]576号)确认书批准,受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现就砂矿资源勘查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9-FW08161-ZFCG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详细配置 及采购要求 |
1 |
砂矿资源勘查专业技术服务单位选定 |
1家 |
80万元 |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地质勘查”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 9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自行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内有地质勘查);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八、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 10 月 15 日上午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 10 月 15 日上午9:3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图片]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伟群 电话:***
电子邮件***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电话:***
十五、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