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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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8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 受 ***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救护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 |
关键词: | 救护车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救护车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1909-15602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救护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5,0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简要技术要求:额定功率≥155KW,国六排放,排量≥1900ml。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救护车,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本项目中的救护车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如期交货,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交货期延期的,交货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中标金额的0.5%,按期或提前完成则不奖不罚。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24日 至 2019年09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
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