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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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5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一、项目名称:(**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施改造 二、招标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施改造 *.*招标范围:对*********(**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 |
关键词: | 学校 校区 |
一、项目名称:(海珠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施改造
二、招标人: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规模: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海珠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施改造
3.2招标范围:对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海珠校区)校门、围墙及食堂设施按需求进行实施改造。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招标限额:9万元整;
3.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单位:1.广州琛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广州市树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博通设计装饰工程部;4.广州君良交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 9月23日
五、递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报价资料时间: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至10时45分止。
5.2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14时30分
5.3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总务科2室(联系人***
5.4递交报价资料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6.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6.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价资料的递交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1报价承诺书(附件一);
7.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5近三年完成同类(与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相关的)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6提供企业资信证明。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八、定标原则:
对符合第六条资格合格条件及报价要求的投标人,选择投标单价最低价的报名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九、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公告。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成功参加询价的单位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成功参加询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
十、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组织成立询价小组,依照上述第九点定标原则选取中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报名单位的监督。
十一、中标公示
完成后,在校园网站发布中标公示,中标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天。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