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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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管理养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内地、**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由**省牵头、粤港澳三方共同组建, |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管理养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广东省牵头、粤港澳三方共同组建,负责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营运管理,向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及三地政府负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按资格后审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港珠澳大桥工程内容包括:海中桥隧工程;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桥隧工程东起香港?石湾,西至珠澳口岸人工岛,全长约35.6公里,其中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管理。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本项目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管理养护中心物业服务。管理养护中心为办公及生活区域,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占地约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包含综合办公楼(1栋,共6层:地下2层,地上4层)、职工宿舍(7栋)、食堂、多功能礼堂、果园及相关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为确定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管理养护中心实施物业管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保卫(含停车场管理);
(2)设备维修管理项目;
(3)环境卫生保洁;
(4)绿化管理;
(5)接待会务服务;
(6)食堂服务。
本次招标合同计划总合同服务期为五年(不含服务准备期)。每年组织全面合同履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服务期起算时间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暂定为2019年10月底。服务准备期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至合同服务期起算时间止。
3.1 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投标人 |
资质、认证、业绩及财务能力 |
资格 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且营业范围包括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或与之相关的内容; (2)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3项合同服务期2年及以上且年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业绩; (4)投标人近3年未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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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3.4 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没有具体列明经营项目,则请额外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区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证明或提供可证明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查询结果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9月29日9时30分,集中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4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招 标 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5902022688
传 真:0756-329200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 人***
电 话:1522051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