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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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项目名称: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监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19ZFCG-0917
采购内容或项目内容 |
数量(项) |
预算金额(万元) |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监测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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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判项目概况:
注: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表》复印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表》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报名费:200元,(谈判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14:30时。
谈判时间:2019年9月27日14:30时。
谈判地点: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四楼)
五、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