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应急水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应急水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应急水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应急水池1155.69平方米(水池容量约5000立方米),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395.4239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10月11日,竣工日期:2019年11月1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新建应急水池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自 2016年1月 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15 年 1月1日以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获得200万元及以上水池工程施工业绩。(时间、金额、中标单位、项目类别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 9 月 20 日至2019年 9 月 30 日 15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9 月30日15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