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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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按照《***财政局关于贯彻**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号)、《***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号)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采购关于粤港澳 |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采购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专项推介宣传物料设计制作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专项推介宣传物料设计制作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资质要求
(一)申请主体须是独立企业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设计制作能力和安装服务经验;
(二)了解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发展情况;
(三)承担过政府相关宣传推介策划制作项目单位优先考虑;
(四)申请公司确定中标后,须24小时响应设计及对应修改直至定稿;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按要求设计制作并安装宣传展板不少于5块、宣传指引牌不少于10个、宣传服务台不少于2个以及其他临时增加的物料设计与制作;
2、按要求设计制作宣传手提袋、相关文件汇编、相关活动宣传册等材料,制作数量分别不少于350个;
3、相关活动宣传册的设计和制作包括宣传册的采编和摄影,要求锁线胶装,A4尺寸,特种纸彩色印刷;
4、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时须提交设计方案。
(二)服务经费:本项目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服务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五、申请报名
(一)截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申请材料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二)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向委托单位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包括:
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承担过相关宣传设计制作工作证明材料及相关案例情况。
(三)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六、遴选确定
委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对报名单位及其资格、资料和响应进行评审,确定一个服务单位并公示。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审结果通知与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