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09.20招标公告 > 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1、#2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1、#2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2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焚烧炉招标 
招标编号:COBO190830-127G01
加入日期:2019.09.20
截止日期:2019.10.14
招标代理: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详细说明: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垃圾发电厂一期#*、#*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收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发电厂一期#*、#*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关键词: 焚烧炉
 
招标公告正文
详细说明: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1、#2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收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宝安垃圾发电厂一期#1、#2炉焚烧炉膛改造项目耐火材料检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COBO190830-127G01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3项目类别:工程类

3.4项目预算:/

四、资质要求:

4.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须为耐火材料的制造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投标人的母公司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母公司出具的制造商声明函原件及证明母公司与投标人关系的书面说明原件;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但需包含本项评审内容)

4.3其中施工部分拟委托的施工单位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质:

4.3.1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同一法人名下的企业或投标人下属全资子公司;

4.3.2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3应具有国家(省)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料:

6.1报名时间及地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0923日起至201909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6.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6.3报名所需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表》(在www.cobo91.com下载-首页-右竖排-文件下载-申请表)、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③【四、资质要求】中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资料应装订成册办理报名手续。如为邮件报名,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35778124@qq.com。

七、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将标书款汇至下述账号,并将电汇底单扫描件或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635778124@qq.com;

单位名称: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园博园支行

账   号: 44201009400052512986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101409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质疑截止时间:20190928日17时00分

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8日17时00分

十、开标时间:20191014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20楼开标大厅。

十二、其他要求:

12.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12.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邦国际招标网(www.cobo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阳光平台(https://cgpt.sotcbb.com/),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招 标 人: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招标代理:

深圳中邦国际工程科技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