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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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SUV工程监理现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重新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段招﹝****﹞**C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SUV工程监理现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 |
关键词: | 越野车 监理 用车 路 |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工程监理现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重新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9﹞45C号)
本项目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工程监理现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予以重新招标二次公告。
本项目共3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品名 |
规格(排量)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年限 |
01 |
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 |
2.0-2.4L |
辆 |
4 |
1年 |
02 |
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 |
2.0-2.4L |
辆 |
4 |
1年 |
03 |
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 |
2.0-2.4L |
辆 |
4 |
1年 |
3.1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必须是具有工商注册的合法资格的汽车租赁公司,能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含汽车租赁;
3.2 投标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等所有人必须是租赁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姓名(如证件所有人为合伙人需提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人相关证明);
3.3 投标车辆需具有排量为2.0-2.4L,投标租赁公司车辆登记时间应在2016年7月1日以后,汽车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车况性能良好的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车辆品牌及车型满足合法上路使用并符合施工监理现场实用需求;
3.4 投标车辆保险必须投保交强险、商业险(车辆险、第三责任人险要求100万元及以上)前挡玻璃险、车上人员险(含驾驶员,各10万元及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
3.5 投标车辆无法律纠纷、无违章、无扣分且年检合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投标单位能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
4.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告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3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开户单位: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791912017600018
财务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媒介上发布。
日期: 2019年9 月19 日
附表:
投标申请表
致: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公司国内生产的非承载式越野车或城市SUV工程监理现场生产保障用车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南铁段招﹝2019﹞45C号)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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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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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投标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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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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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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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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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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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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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送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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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书款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单位盖章: 时间:
我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