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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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6 |
招标业主: | 安徽大学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公共**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投资促进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人地址:***东流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2017〕1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人地址:***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项目名称: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承办服务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承办服务
六、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系国内首次举办的全球性专业会展,要求执办方既要有举办世界级大型展会的经验,更需具有独特的显示行业资源,还要能充分达成展会目标。赛迪传媒具有很强的唯一性。
一是实力雄厚,且已获得执办授权。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要求突出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大会专业性强、规格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对供应商的行业国际视野、技术实力、政策理解水平、资源整合能力均提出了极高要求。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简称“电信院”)系工信部直属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显示产业相关顶层设计主要智库单位,掌握全球显示产业前沿发展动态,政策理解水平高。赛迪传媒是电信院控股子公司,国企性质,专门负责平板显示等电子信息版块,实力雄厚,本次显示产业大会承办方电信院授权赛迪传媒作为执办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及财务收支。
二是独有的行业资源。赛迪传媒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大会承办经验丰富、资源深厚,掌握大会成功举办的丰富的政府、行业、学协会、专家和媒体资源。产业方面,赛迪传媒具有丰富独有的行业协会资源,如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联盟等,参与起草制定了相关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可有效支撑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成功举办。行业专家方面,赛迪传媒拟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院士4人、国外专家10人、国内专家及演讲嘉宾50人参会,并拟邀请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中国OLED联盟、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等相关协会资源举办分论坛。
三是行业领域展会经验丰富。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举办在即,时间紧、任务重。几年来,赛迪传媒先后成功执办过世界超高清视频(4K/8K)产业发展大会、全球IC企业家大会暨ICChina、世界VR产业大会等重大会议展览活动,行业大会承办经验丰富,取得业内一致好评,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提交完善、详细、科学的会务服务策划方案及整个会议的工作流程、工作时间表,确保大会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召开。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赛迪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十、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19年11月22日在合肥举办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并纳入中国(合肥)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同期举行,显示产业大会预算1000万元(家博会2215万元)。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将开展开幕式、主旨演讲、主题演讲、创新应用评选、新产品发布、显示之夜、分论坛、显示技术和应用展览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对进一步促进合肥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构建完善显示产业链,巩固合肥显示产业优势地位,增强显示产业在合肥的合作交流和机遇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二)单一来源的市场分析及法律适用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首届世界显示产业大会承办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 款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由北京赛迪出版传媒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承办服务工作。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备注 |
刘 越 |
北京理工大学光电信息技术与颜色工程研究所 |
所长、教授 |
组长 |
熊 焰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教授 |
组员 |
吕国强 |
合肥工业大学光电技术学院 |
教授 |
组员 |
吴秀龙 |
安徽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教授 |
组员 |
卢贤榕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专家 |
十二、公示期限: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投资促进局、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同时向合肥市公管局业务处(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607室反映。联系人:梁兴,联系电话:0551-66223857,传真:***
合肥市投资促进局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