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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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5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紫云路、淮河路道路信号灯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紫云路、淮河路道路信号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投资【****】***号、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阜阳市紫云路、淮河路道路信号灯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阜阳市紫云路、淮河路道路信号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投资【2017】913号、发改投资【2018】5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城南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主要为阜阳市淮河路、紫云路道路信号灯,淮河路(站东路-南京路)从站东路(道路桩号K0+000)至南京路(道路桩号K2+130)段,全长约2.2公里。紫云路(三清路-一道河路)从三清路(K0+056.2)至一道河路(道路桩号K1+904.1))段,全长约1.9公里。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备注:
1、中标人负责完成信号控制与电子警察系统之间在供电、基础设施、通信设施、信号控制共用等方面的连接工作。中标人负责信号灯系统的前端设备、控制设备与光纤接入点之间光纤的接入工作。本工程设备的取电方式为市政取电,线缆、管道及电源接入工作由中标人完成,质保期内的运营及维护由中标单位无偿承担。
2、信号灯灯具、杆线、设备等以满足移交交警部门为准。如图纸、清单与移交标准不符,由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费用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3、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量进行增减,工程费用相应增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程量,如有部分施工内容核减,将同步按实核减相应工程量及费用,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如阜阳市城南新区范围内新增道路信号灯各项目累计总清单价款在50万以下,可按照本项目控制价与合同价计算出的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直接委托该项目中标单位实施,后期增加的工程量以招标人认可的为准 。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270万元
2.7 其他:
(1)质量要求:合格;
(2)质保期:为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后2年;
(3)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所投信号灯产品具备由公安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规范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及符合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规范的信号机检测报告(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异议单位是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接收异议具体地址),咨询电话 0558-2155058。如认为异议答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名称),地址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公管局督查科(接收投诉的具体地址),咨询电话 0558-2390077。
(5)招标人有权组织约谈,约谈时间为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约谈,约谈对象以招标人发出的约谈通知书上人员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或总经理及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注册地为阜阳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 25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ahggzy.gov.cn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 人: 笪前进 法 人: 杨玉清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8号2厅
邮 编: 2360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祁工 联 系人***
电 话: 0558-2155058 电 话: 0558-2166133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年 9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