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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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宿州市 |
内 容: | ***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二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二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YQ |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二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二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项目编号:YQCG2019126重1
1.2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1.3采 购 人: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
1.4项目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
1.5项目类别:服务类
1.6项目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项目内容及预算: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二包(二次);芦岭镇中心学校预算70.4万元。
1.9最高限价:二包总预算70.4万元,芦岭镇中心学校固定价为三餐16元/每生/天(其中早餐3元,午餐7元,晚餐6元)。
1.10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段,其中:
二包: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中心学校食堂托管采购项目(二次),共涉及1个学校(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初级中学),学生用餐人数220人,每个学生每天16元,总预算70.4万元;
各投标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两个包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包段,在前一包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的可参与后续包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开标顺序为1-2包段依次进行。
1.11核心产品:/
1.1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4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1.15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 26 日17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近期纳税相关材料和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2.3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6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6 日17 时。
3.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3参与投标方式:
4.1金额:二包14000.00元整。请于2019年10月 14 日 8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投标人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均需按本次规定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天内保持有效。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号:34001726008050474912-0793(二包)
5.1开标时间: 2019年 10 月 14 日9 时。
5.2开标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一 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同开标时间。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8.1采 购 人: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
地址:***
联系人:桂治玉 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威 电话:***
监督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
10.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0.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和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方式:0557-3030327,地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
10.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
宿州市埇桥区栏杆镇中心学校 (采购人名称)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