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8 |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红**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修缮及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C[****]**** ******************受红**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红**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修缮及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工程项 |
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修缮及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C[2019]3871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红兴隆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修缮及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名称: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房”修缮及改造项目
1.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包括内容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投标控制价:45.00万元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局直
3、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4、质量要求:合格
5、合格投标人条件:
5.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5.2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在经营活动中企业、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企业信用核查路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
5.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5.4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5.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包括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现场购买
7、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人:红兴隆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hljz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