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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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0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本项目依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镇财办(****)***号]及关于转发《***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镇财国库(****)***号]文的规定,*****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价格认证中心委托就本编号下的项 |
本项目依据《镇海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镇财办(2016)255号]及关于转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镇财国库(2018)149号]文的规定,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价格认证中心委托就本编号下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价格认证中心单位账户开立和公款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招标编号:GTCGS201904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数量、期限及服务对象:
4.1 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4.2 服务对象:宁波市镇海区价格认证中心。
4.3 入围/中标数量:一家;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入围银行,由入围的一家银行提供银行账户开立和公款存放的定点服务机构。
4.4 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六年(72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下一年度续签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5.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且在镇海应设置有分支机构;
5.3投标人在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北仑支行或宁波市中心支行的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等次为B级及以上;
5.4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的,须提供总行或分行的指定投标人代表本机构(含总分机构)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不允许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5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5.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取到付方式,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另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名称)支付资料费。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号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镇海支行
账 号:39259001040001824
提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咨询电话:***
七、购买文件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投标人获取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复印(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三证合一时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监管评级证明(书)、唯一确认函(若支行及以下的银行需提供)。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0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9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到账时间:于2019年10月9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下列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汇款人开户行名称: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5201012200026482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十二、业务咨询: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招标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石宗杰 电话: 86279793、13777017071 传真:***
投标报名函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获知贵公司编号为GTCGS2019045,项目名称为宁波市镇海区价格认证中心单位账户开立和公款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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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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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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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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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海区行政区域内的经营网点地址(一个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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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三证合一时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监管评级证明(书)、唯一确认函(若支行及以下的银行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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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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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及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招标代理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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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告知代理单位,否则将按规定扣除服务商诚信分。 2、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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