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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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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19.09.17 标签: 湖南省招标 长沙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1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长沙市
内 容:************受***长房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比选组织单位:***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 *、
 
招标公告正文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1、比选组织单位: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
    3、服务内容:长房?上层国际剩余商业(具体服务范围以比选后合同约定为准)。为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招租服务等工作。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费报价范围:
(1)销售代理佣金
本次报价采取固定代理费率报价的方式。销售代理佣金点数在销售收入的2.5%-2.8%(含)之间,代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非区间),报价低于(不含)2.5%或高于(不含)2.8%作弃权处理;
(2)招商代理费
招商代理费在70万元(含)—100万元(含)之间,报价高于(不含)100万元的作弃权处理。
    6、服务期及服务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能够达到和满足组织比选方要求,可优先续签(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比选组织方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服务供应方(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同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比选组织方)可根据中选人实际工作配合度、任务达成情况、团队业务和专业能力、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比选组织方依据开盘或后期实际销售情况,如服务供应方(中选人)销售业绩达不到预期效果,比选组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按照中选候选人排序,与其他候选人协商提供服务。
(4)比选组织方可视销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成立自销团队。
7、合作条件:
(1)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组织方按2万元/套向中选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时,代理服务范围确定套数金额)。比选组织方按照中选人销售进度进行保证金的退还,每销售一套“无息”退还一套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销售成功以签约完成为界定)。
(2)任务考核
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根据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和销售价格,按季度拟定销售签约和回款任务,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对中选人进行托底考核。考核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未售托底
如每个考核节点(以季度为节点考核)期限届满,中选人未完成对应考核任务,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按差额计算托底签约金额。在考核节点期限届满后5日内,中选人向比选组织方支付未完成销售部分商铺托底签约金额的20%。付款后6个月内,中选人继续以比选组织方名义销售该部分商铺,6个月销售延展期满,中选人仍有未完成任务的,则比选组织方就未完成销售的与中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累计收取至该部分商铺托底签约价格的50%。在后期销售过程中,已托底的商铺完成签约手续后,则比选组织方退回该托底商铺的托底资金。
(4)招商招租工作
合作期间,中选人对合同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内所售商铺可进行招商、招租工作,比选组织方支付相关招商服务费用。
(5)其他
为加速完成项目商铺销售,中选人可整合有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中选人在代理服务范围内可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招商、招租等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由中选人与客户自行约定,与比选组织方无关。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 、竞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竞选人如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竞选人应属于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比选代理公司将对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全部发出邀请。
    3、竞选人需具有商业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2016年以来不少于一个成功负责的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含社区底商)。
    4、单位负责人***
    5、与比选组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竞选人应符合市场行为规范,具备为品牌型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的能力,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四、竞选规定:
    1、竞选截止日期: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止。
    2、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8楼会议室)。参评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评文件,比选组织方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法:
1、遵循“库内公开比选、合理最低价法、有效报价相同随机抽签”原则,在服务水平均等、报价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控制价范围内,对报价由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竞选人的排序(报价以销售代理佣金费率排序,当销售代理佣金费率一致时,再比较招商代理费的报价大小);
2、同一报价条件的情况,则由竞选人在评选委员会及监委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抽签排序,抽签完成后,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送集团纪检监察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方: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731—84169659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1、比选组织单位: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
    3、服务内容:长房?上层国际剩余商业(具体服务范围以比选后合同约定为准)。为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招租服务等工作。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费报价范围:
(1)销售代理佣金
本次报价采取固定代理费率报价的方式。销售代理佣金点数在销售收入的2.5%-2.8%(含)之间,代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非区间),报价低于(不含)2.5%或高于(不含)2.8%作弃权处理;
(2)招商代理费
招商代理费在70万元(含)—100万元(含)之间,报价高于(不含)100万元的作弃权处理。
    6、服务期及服务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能够达到和满足组织比选方要求,可优先续签(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比选组织方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服务供应方(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同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比选组织方)可根据中选人实际工作配合度、任务达成情况、团队业务和专业能力、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比选组织方依据开盘或后期实际销售情况,如服务供应方(中选人)销售业绩达不到预期效果,比选组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按照中选候选人排序,与其他候选人协商提供服务。
(4)比选组织方可视销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成立自销团队。
7、合作条件:
(1)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组织方按2万元/套向中选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时,代理服务范围确定套数金额)。比选组织方按照中选人销售进度进行保证金的退还,每销售一套“无息”退还一套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销售成功以签约完成为界定)。
(2)任务考核
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根据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和销售价格,按季度拟定销售签约和回款任务,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对中选人进行托底考核。考核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未售托底
如每个考核节点(以季度为节点考核)期限届满,中选人未完成对应考核任务,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按差额计算托底签约金额。在考核节点期限届满后5日内,中选人向比选组织方支付未完成销售部分商铺托底签约金额的20%。付款后6个月内,中选人继续以比选组织方名义销售该部分商铺,6个月销售延展期满,中选人仍有未完成任务的,则比选组织方就未完成销售的与中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累计收取至该部分商铺托底签约价格的50%。在后期销售过程中,已托底的商铺完成签约手续后,则比选组织方退回该托底商铺的托底资金。
(4)招商招租工作
合作期间,中选人对合同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内所售商铺可进行招商、招租工作,比选组织方支付相关招商服务费用。
(5)其他
为加速完成项目商铺销售,中选人可整合有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中选人在代理服务范围内可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招商、招租等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由中选人与客户自行约定,与比选组织方无关。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 、竞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竞选人如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竞选人应属于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比选代理公司将对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全部发出邀请。
    3、竞选人需具有商业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2016年以来不少于一个成功负责的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含社区底商)。
    4、单位负责人***
    5、与比选组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竞选人应符合市场行为规范,具备为品牌型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的能力,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四、竞选规定:
    1、竞选截止日期: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止。
    2、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8楼会议室)。参评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评文件,比选组织方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法:
1、遵循“库内公开比选、合理最低价法、有效报价相同随机抽签”原则,在服务水平均等、报价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控制价范围内,对报价由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竞选人的排序(报价以销售代理佣金费率排序,当销售代理佣金费率一致时,再比较招商代理费的报价大小);
2、同一报价条件的情况,则由竞选人在评选委员会及监委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抽签排序,抽签完成后,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送集团纪检监察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方: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731—84169659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1、比选组织单位: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
    3、服务内容:长房?上层国际剩余商业(具体服务范围以比选后合同约定为准)。为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招租服务等工作。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费报价范围:
(1)销售代理佣金
本次报价采取固定代理费率报价的方式。销售代理佣金点数在销售收入的2.5%-2.8%(含)之间,代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非区间),报价低于(不含)2.5%或高于(不含)2.8%作弃权处理;
(2)招商代理费
招商代理费在70万元(含)—100万元(含)之间,报价高于(不含)100万元的作弃权处理。
    6、服务期及服务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能够达到和满足组织比选方要求,可优先续签(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比选组织方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服务供应方(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同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比选组织方)可根据中选人实际工作配合度、任务达成情况、团队业务和专业能力、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比选组织方依据开盘或后期实际销售情况,如服务供应方(中选人)销售业绩达不到预期效果,比选组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按照中选候选人排序,与其他候选人协商提供服务。
(4)比选组织方可视销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成立自销团队。
7、合作条件:
(1)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组织方按2万元/套向中选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时,代理服务范围确定套数金额)。比选组织方按照中选人销售进度进行保证金的退还,每销售一套“无息”退还一套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销售成功以签约完成为界定)。
(2)任务考核
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根据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和销售价格,按季度拟定销售签约和回款任务,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对中选人进行托底考核。考核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未售托底
如每个考核节点(以季度为节点考核)期限届满,中选人未完成对应考核任务,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按差额计算托底签约金额。在考核节点期限届满后5日内,中选人向比选组织方支付未完成销售部分商铺托底签约金额的20%。付款后6个月内,中选人继续以比选组织方名义销售该部分商铺,6个月销售延展期满,中选人仍有未完成任务的,则比选组织方就未完成销售的与中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累计收取至该部分商铺托底签约价格的50%。在后期销售过程中,已托底的商铺完成签约手续后,则比选组织方退回该托底商铺的托底资金。
(4)招商招租工作
合作期间,中选人对合同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内所售商铺可进行招商、招租工作,比选组织方支付相关招商服务费用。
(5)其他
为加速完成项目商铺销售,中选人可整合有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中选人在代理服务范围内可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招商、招租等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由中选人与客户自行约定,与比选组织方无关。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 、竞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竞选人如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竞选人应属于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比选代理公司将对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全部发出邀请。
    3、竞选人需具有商业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2016年以来不少于一个成功负责的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含社区底商)。
    4、单位负责人***
    5、与比选组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竞选人应符合市场行为规范,具备为品牌型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的能力,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四、竞选规定:
    1、竞选截止日期: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止。
    2、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8楼会议室)。参评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评文件,比选组织方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法:
1、遵循“库内公开比选、合理最低价法、有效报价相同随机抽签”原则,在服务水平均等、报价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控制价范围内,对报价由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竞选人的排序(报价以销售代理佣金费率排序,当销售代理佣金费率一致时,再比较招商代理费的报价大小);
2、同一报价条件的情况,则由竞选人在评选委员会及监委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抽签排序,抽签完成后,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送集团纪检监察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方: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731—84169659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进行库内公开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1、比选组织单位:湘潭市长房置地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房·上层国际项目商铺策划、销售代理及招商服务;
3、服务内容:长房?上层国际剩余商业(具体服务范围以比选后合同约定为准)。为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招商招租服务等工作。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费报价范围:
(1)销售代理佣金
本次报价采取固定代理费率报价的方式。销售代理佣金点数在销售收入的2.5%-2.8%(含)之间,代理费率报价为固定值(非区间),报价低于(不含)2.5%或高于(不含)2.8%作弃权处理;
(2)招商代理费
招商代理费在70万元(含)—100万元(含)之间,报价高于(不含)100万元的作弃权处理。
6、服务期及服务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如服务能够达到和满足组织比选方要求,可优先续签(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1)比选组织方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服务供应方(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同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发商(比选组织方)可根据中选人实际工作配合度、任务达成情况、团队业务和专业能力、客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比选组织方依据开盘或后期实际销售情况,如服务供应方(中选人)销售业绩达不到预期效果,比选组织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按照中选候选人排序,与其他候选人协商提供服务。
(4)比选组织方可视销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自行成立自销团队。
7、合作条件:
(1)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比选组织方按2万元/套向中选人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合同签订时,代理服务范围确定套数金额)。比选组织方按照中选人销售进度进行保证金的退还,每销售一套“无息”退还一套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销售成功以签约完成为界定)。
(2)任务考核
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根据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和销售价格,按季度拟定销售签约和回款任务,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的部分对中选人进行托底考核。考核任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未售托底
如每个考核节点(以季度为节点考核)期限届满,中选人未完成对应考核任务,比选组织方与中选人按差额计算托底签约金额。在考核节点期限届满后5日内,中选人向比选组织方支付未完成销售部分商铺托底签约金额的20%。付款后6个月内,中选人继续以比选组织方名义销售该部分商铺,6个月销售延展期满,中选人仍有未完成任务的,则比选组织方就未完成销售的与中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累计收取至该部分商铺托底签约价格的50%。在后期销售过程中,已托底的商铺完成签约手续后,则比选组织方退回该托底商铺的托底资金。
(4)招商招租工作
合作期间,中选人对合同确定的代理服务范围内所售商铺可进行招商、招租工作,比选组织方支付相关招商服务费用。
(5)其他
为加速完成项目商铺销售,中选人可整合有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共同促进销售工作的开展。中选人在代理服务范围内可向客户收取相应的招商、招租等服务费用,其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由中选人与客户自行约定,与比选组织方无关。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 、竞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竞选人如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竞选人应属于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比选代理公司将对长房集团营销类服务商信息库销售代理类名录中服务商全部发出邀请。
3、竞选人需具有商业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2016年以来不少于一个成功负责的策划销售或招商运营服务经验(含社区底商)。
4、单位负责人***
5、与比选组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6、竞选人应符合市场行为规范,具备为品牌型企业提供高水平服务的能力,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四、竞选规定:
1、竞选截止日期: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止。
2、评选时间:2019年9月25日下午14点30分。
3、参评文件递交地点: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8楼会议室)。参评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参评文件,比选组织方不予受理。
五、评选方法:
1、遵循“库内公开比选、合理最低价法、有效报价相同随机抽签”原则,在服务水平均等、报价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控制价范围内,对报价由低至高排序并据此确定竞选人的排序(报价以销售代理佣金费率排序,当销售代理佣金费率一致时,再比较招商代理费的报价大小);
2、同一报价条件的情况,则由竞选人在评选委员会及监委的共同监督下进行抽签排序,抽签完成后,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同时将相关资料报送集团纪检监察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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