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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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1 |
地 区: | 襄阳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保财采备[****]***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局,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BFYCG—****—*** *.项目名称:*****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 |
关键词: | 实验室 |
保康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保财采备[2019]220号文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保康县公安局,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HBFYCG—2019—038
3.项目名称:保康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预算金额137万元。供货及安装期:40日历天;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7.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9月18日8:30时至2019年9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支付交易平台使用费100.00元,售后不退。
7.4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地址:***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康县政府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康县公安局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丰银岩村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