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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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7 |
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耀邦回乡》剧目版权、**权、创演委托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人名称:***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耀邦回乡》剧目版权、**权、创演委托权 采购项目编号:CSCG-************ 采购项目预算:******元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艺术创作和表演服务 | 《耀邦回乡》剧目版权、合作权、创演委托权 | 长沙市花鼓戏剧本 | 1 | 项 | 620000 | 620000 |
花鼓戏《耀邦回乡》剧目打造项目,由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委托: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该项目版权由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拥有。
胡耀邦同志是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1962年至1964年,胡耀邦同志回湖南湘潭兼任地委第一书记、并赴浏阳蹲点。花鼓戏《耀邦回乡》就是以此为历史背景,通过“呷食堂”、“借古书”、“看大戏”、“拒礼物”、“回老屋”等几件胡耀邦同志工作生活中的小事来展开叙述,颂扬了胡耀邦同志坚持党的原则,不搞特权,关心群众疾苦的崇高品德,揭示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优良作风。由于该剧牵涉到胡耀邦这一革命历史人物,所以该剧的创作需要取得胡耀邦家属的授权。
2014年12月胡耀邦夫人李昭同志、长子胡德平同志把《耀邦回乡》这个题材创作授权给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附件1);2015年1月7日,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将该题材创作授权给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附件2)。2015年该剧启动创作,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与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手打造,版权等归属为两家单位共同拥有。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作为联合创排、演出单位,对于该剧有更加长远的规划,经过局党委同意,拟采购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耀邦回乡》剧目版权、合作权、创演委托权。由于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合作方,持有《耀邦回乡》剧目版权、合作权、创演委托权部分版权,具有唯一性,所以该项目采购只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万小寒 |
长沙学院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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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炜 |
长沙理工大学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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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昕伦 |
省对外经济文化促进会 |
高工 |
1、2015年胡耀邦同意故居管理处已将《耀邦回乡》题材创作权授权给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经过四年多的运作,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仅积累丰富的题材相关资料, 更具有该题材剧目的版权,合作权,创演委托权,该项目的唯一性, 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2、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有胡耀邦同志故居管理处关于《耀邦回乡》的独家授权,具有剧组版权,合作权等权益,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采购。
3、固湖南爱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有《耀邦回乡》具有该题材剧目的版权,合作权,创演委托权,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条件。
4、项目预算合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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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9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