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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所移动压机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9.1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9.17
招标业主: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招标人:********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景明大街**号 联系人:李成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无 *.*.*项目名称********所需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1.1.3
项目名称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所需移动空压机及相关服务
1.1.4
建设地点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象路15号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标的物交付使用期
合同生效2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2
质量及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分包
不允许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及答疑等
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9月 25 日 10 时00分
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原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2.2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3.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转账、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须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10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人账户,或现金缴纳至招标人财务部门。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
账 户 名: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账    号:9313 0154 7000 0015 2
请务必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保证金”。
3.1.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1.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1.4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3.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一份。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招标编号:(设-内-公招( 2019 )07号)
投标文件在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207室(审计部)  
收件人:蒋琦   电话:***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办公楼512室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其专家库中抽取。
7.1
履约保证金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50%;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具备使用条件付40%;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符合质保金支付条件时,七日内付清。
8.2
最高限价:无
8.3
投标人应给出投标价格汇总表、投标价格分项报价表,以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8.4
为节约投标人投标成本,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与中标与否没有必然联系。无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参加开标,均应留下联系方式***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改为议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由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情况,商定确定中标人或变更招标方式。
8.6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7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和(或)技术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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