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招标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沈阳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方案
2.项目概况:(一)沈阳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 在总结全市各县区建设用地供应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的具体用途分类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确定全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 (二)沈阳市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方案 分析沈阳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预测全市住宅需求量,确定全市2019-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方案。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CG19-01-0512-001 |
服务 |
服务 |
400,000.00元 |
CG19-01-0512-001 |
包组类别 |
其他项目 |
联合体参加 |
不允许 |
合同履行日期 |
合同签订后 30 日 |
质量保证期 |
履约验收后 365 日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核心 标识 |
进口 标识 |
节能 标识 |
节水 标识 |
环保 标识 |
预算标准 |
采购 数量 |
1 |
其他服务 |
是 |
否 |
无 |
无 |
无 |
400,000.00元 |
1 |
技术规格标准 (工程量清单) |
(一)沈阳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方案 1、收集整理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全市各县区土地供应情况、社会经济数据、项目用地需求数据。 2、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分析宏观经济和政策,结合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针对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进行供应潜力分析。 3、预测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根据近年建设用地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采用数学方法,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 4、编制技术报告。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和需求量预测结果,进行供需平衡分析,编制技术报告,形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 (二)沈阳市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19-2021年)方案 收集整理沈阳市及各县区历年住宅用地供应数据,分析沈阳市住宅需求量影响因素,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年住宅销售情况、房地产市场状况,预测2019-2021年每年的住宅需求量,考虑沈阳市实际情况,并结合辽宁省及沈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和住宅库存情况,编制沈阳市住宅用地供应方案。 |
服务维修标准 |
无 |
安全标准 |
无 |
配备件附 工具标准 |
无 |
|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4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缴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相关证明材料 |
5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9月24日 17:00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4:0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主办方)在上述提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报价表且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自行保存的加密密钥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评审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开始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4:00。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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