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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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12 |
招标代理: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受拱**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拱**关EMC存储设备维护服务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WZ****-***FW 二、采 |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拱北海关EMC存储设备维护服务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WZ2019-301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拱北海关EMC存储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报价上限: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总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拱北海关EMC存储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2、主要内容:开展EMC存储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工作,将2台VPLEX存储虚拟化设备、11台存储设备以及26台交换机设备纳入维护外包服务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五、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服务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或采用电子邮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 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2日9时 00分至 9 时 3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10月1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4,400.00),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519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51900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