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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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24 |
招标业主: | 宜春市人民医院 |
地 区: | 宜春市 |
内 容: | **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大业-YC****-***)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就“*******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
关键词: | 医院 |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大业-YC2019-113)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YC2019-1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服务时间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量 |
预算总金额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医用液氧供货、运输及服务 |
二年 |
1900元/吨 |
760吨 |
1444000元 |
医用液氧(纯度≥99.5%) |
注:本项目医用液氧约为二年的使用量,按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总金额。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提供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药品GMP证书;
9、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10、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9年9 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包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4)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药品GMP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3、投标保证金:28000元,于2019年9月23日17:00时前从投标单位账户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9年9月24日下午15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判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赵莹 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x.yichun.gov.cn/
十、本项目谈判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