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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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 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BSCX-****-**** *.发包条件 (**.**)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已由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单位为:** |
(重庆.璧山)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
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BSCX-2019-0148
1.发包条件
(重庆.璧山)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已由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19-500120-50-03-089426,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单位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18﹞154号)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璧山)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发包总金额暂定为738277.1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2490.22元)。该工程采用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单价合同方式,采取发包总价和清单单价双控的方式对外发包,清单综合单价和其他以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费用发包最高限价具体详见发布的《(对外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关表格。该项目装修建筑面积约510.9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地面、墙面及天棚装饰构造、新做地面砖、强化木地板、乳胶漆墙面及顶棚、展示架、展示柜、灯具、洁具以及空调系统等。
2.2发包范围:
(1)《(重庆.璧山)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根据《(重庆.璧山)双创谷孵化园一期“中科创客港”众创空间项目设计疑问回复》,在预算审核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二层、三层、阳台地面做法参照卫生间做法计算;墙面饰面材料按白色外墙乳胶漆计算;地面做法按照阳台做法计算;女儿墙1.2米部位按地面做法计算;楼梯间墙、休息平台底板及楼梯底板按白色乳胶漆计算;墙体拆除和新建未计算;施工图一层2.8米的图示顶标高调整为实际的3.1米高计算;二、三层顶板存在与施工图不符的超高、顶板倾斜等 情况,天棚工程量按照相应施工内容的1.2倍计算;一层平面布置图中墙体立面L-02-05物品展示柜按新增大样图计算;天棚吊顶50*100U型挂片内原顶增加一遍黑漆计算;空调信号线的配管、配线、空调控制器、电力电缆工程量暂按预算编制单位工程量计算(其中:空调控制器17个,信号线510米,配管510米,电力电缆30米);风管长度、风口及个数按图示测量计算;电源线按RVV3*2.5mm规格计算,配管按PC25UPVC绝缘电线套管计算(电源线和配管工程量暂按70.39米)。空调采用美的、格力、海尔品牌;洁具采用四维、箭牌、九牧品牌。以上材料以及相关主材等需由发包方认可并封样留存
2.3实施地点: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2.4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3.2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19年9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19年 9月 18日14时 30分。
5.2抽取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6.发布公告及中选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
7.1本项目于 2019年9月 18 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 2019年 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完成该项目的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领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7.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
8.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9、交易服务费
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按规定执行。
10、结算原则及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最终结算金按清单计价原则(清单计价原则为有综合单价的以中标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计算,相应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费用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计算后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4个月)满后再无息退还。
11、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区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
12、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402760
联系人: 付女士 联系电话***
2019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