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6 |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村富国二经济**社的委托,定于 **** 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富国新村**号***房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村富国二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19 年9月25日16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富国新村42号103房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铺位/面积65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富国新村42号103房铺位。
3、发包期限:3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550.00元/月。
5、租金(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2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不能经营石材和木材。
8、租金递增方式:无 。
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在承包期内,承租方如需转让,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项目。
11、交易所需的税费、合同见证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12、如承租方需对楼房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楼房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搞好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厕所、水渠如有於塞由承租方负责。
14、租赁期间,如楼房受台风或地震等天灾影响,因维修或使用不当而造成行人损害的,其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5、无污染,不能经营石材和木材。
16、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等)全部无偿归城西村富国二经济合作社所有 。
17、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60天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本项目仅限城西村富国二经济合作社社员参加报名竞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19年9月16日至 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19 年9月25日16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