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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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东莞市公安局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堂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中堂分局的委托,拟对******中堂分局铁骑服装及装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的委托,拟对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铁骑服装及装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说明 |
A包 | 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铁骑服装及装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内任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一)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三) |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发布人: 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