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5 |
---|---|
截止日期: | 2019.10.11 |
地 区: | 镇江市 |
内 容: | **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对***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HX-(****)公字第***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
关键词: | 辅助设备 |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现对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国控点辅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HX-(2019)公字第16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镇江市国控站点辅助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分别在润州、京口、丹徒、新区4个国控点各安装1套设备,共4套设备,具体设备清单见下表:
序号 |
设备 |
数量 |
备注 |
1 |
动态稀释校准仪 |
4 |
可以为进口产品 |
2 |
零气发生器 |
4 |
可以为进口产品 |
3 |
气象六参数 |
4 |
可以为进口产品 |
4 |
工控机 |
4 |
|
5 |
VPN |
4 |
|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
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动态稀释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六参数”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中包含仪器设备等相关的营业范围;
2、如所投设备(指:动态稀释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六参数)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11日13: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1日 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一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jhxztb@163.com”);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
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 联系电话***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特定条件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1号楼十楼
联系人:邱坚 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26840元(贰万陆仟捌佰肆拾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