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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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24 |
地 区: | 徐州市 |
内 容: |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根据《**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采用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
2019年度新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2019年度新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根据《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新沂市窑湾、港头、新店镇人民政府、新沂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窑湾、港头、新店镇境内。
2.建设规模:1.5万亩。
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3个标段(02、05、07)。
JSXYTJ-2019-02在窑湾镇境内,最高限价792.32万元;
JSXYTJ-2019-05在港头镇境内,最高限价784.17万元;
JSXYTJ-2019-07在新店镇境内,最高限价785.05万元。
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多只能参与2019年度新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1至7标段任意3个标段的投标(包括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JSXYTJ-2019-01标段;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JSXYTJ-2019-03、04、06标段;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JSXYTJ-2019-02、05、07标段),超过3个标段一律取消投标资格。2、开标顺序按照JSXYTJ-2019-01、03、04、06、02、05、07标段进行,中标以靠前标段为准。3、在2019年度内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在新沂市范围内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的工程,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本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资格预审),否则将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施工总额最低为10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7)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两年(不同年度、非同一工程)从事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农田水利工程。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施工经历;
注:1.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工程、国土部门土地整治工程、农业部门千亿斤粮食工程。
2.类似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8)凡在新沂市2017年以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包括国家土地治理、省级丘陵山区)中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原合同期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的建设内容,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新沂市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为准),才能参与2019年度本次投标活动,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9)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该证明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1)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资格预审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当天17时)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具体地址为新城区新安路5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F01、F02窗口报名处参加资格预审,预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近三年(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施工总额最低为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8)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两年(不同年度、非同一工程)从事过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农田水利工程。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工程是指单个合同中标价在500万元以上的施工经历;
注:1.农田水利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水利部门农田水利工程、国土部门土地整治工程、农业部门千亿斤粮食工程。
2.类似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9)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存款证明(不少于200万元,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10)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上岗证(本企业注册);如证书无单位名称,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执单原件);
(1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2)~(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需携带本公司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JSXYTJ-2019-02:壹拾伍万元整、JSXYTJ-2019-05:壹拾伍万元整、JSXYTJ-2019-07:壹拾伍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11558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金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五、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9年9月 12日至2019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22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六、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9年9月26日到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223室)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七、招标文件获取
2019年9月26日~ 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B栋223室)出售(节假日除外)。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三楼339开标室。
3.评委会组成:从《徐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委库》中分类抽取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报价:70分,技术30分)。
九、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建造师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联系人***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2%的保证金,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5、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建造师实行全程考勤。
十、招标人
招标人: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新沂市新店镇人民政府、新沂市窑湾镇人民政府、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黄文胜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平磊 联系电话***
联系人:鲍冬梅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建磊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江苏勤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许阳光 电话:***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