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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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北路街道办事处盛世路社区****年文化宣传制作及活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北路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盛世路社区****年文化宣传制作及活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盛世路社区2019年文化宣传制作及活动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340000 | 3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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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文中所指近三个月为: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成交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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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明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地 址: | *** | 地 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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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