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2 |
---|---|
截止日期: | 2019.10.08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NCZ(YC)******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2019NCZ(YC)0009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减速提示牌、黄闪红慢、杆件、禁止右转牌、提示牌、禁停标牌、路口提示牌、热熔标线、清除标线、震荡标线及2处违停抓拍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二)营业执照(副本)(三)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3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32 至 2019年09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SHXD2019ZC第60号
二、采购编号 :2019NCZ(YC)000961
三、项目名称:滨河大道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6.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Z208滨河大道(灵武段)双向六车道,含机动车四车道、非机动车二车道,全长37.07公里,路面宽度22米。
6.2建设内容及规模:减速提示牌、黄闪红慢、杆件、禁止右转牌、提示牌、禁停标牌、路口提示牌、热熔标线、清除标线、震荡标线及2处违停抓拍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预算:47.3210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公告: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8:30-17: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1.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午15时00分;(招标人自14: 30 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开标时间:2019年10月8日下午15时00分;
11.3开标地点: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金融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质疑联系单位: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
投诉联系单位:灵武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胡怀庆 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璐
联系电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