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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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木渎镇卫生院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现需购置的臭氧治疗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臭氧浓度: *-** g/ml *、臭氧浓度误差:&p |
关键词: | 卫生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卫生院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9年9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现需购置的臭氧治疗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臭氧浓度: 0-80 ?g/ml
2、臭氧浓度误差:±4%
3、氧流速: 10毫升/秒,(0.6L/min)
4、臭氧取气方式:注射器自动取气治疗模式
5、具有臭氧残气回收净化装置
6、产品组成必须包括压力校正器,保证浓度精确
7、仪器正常工作后,空气中臭氧浓度不能超过0.16mg/m?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4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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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