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资格预审公告 |
|
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3号线车站钢结构工程02标段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政市纪[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车站钢结构工程02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 2.1.2 建设规模:2个标段。01标:苏庙站至靖海公园站车站钢结构施工;02标:东风站至机场站车站钢结构施工。(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42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0年05月12日 2.2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3号线(东风站至机场站)车站钢结构施工。(轨道交通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1)项目负责人***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独立法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身体健康,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处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证书有效;②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③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 5.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机构人员在10人以上(含10人),需查验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即2019年06月份至2019年08月份的缴费清单或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即2019年 06月份至2019年08月份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的原件); 6.信誉要求:自2016年9月1日起至今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信誉承诺书,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1)。 7.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最新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8.业绩要求:①投标申请人具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6年整期间(自2013年09月1日至资格预审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机场、体育中心、火车站、大剧院、地铁)钢结构施工业绩且能提供该项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原件必须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原则上无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因诚信库线上系统中内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③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9.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若同一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推荐标的额较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 自2017-09-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8-09-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19-06-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4/9/10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5.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6.1 获取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6时00分 至 2019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
|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4日09时30分。 |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
无锡市北塘大街188号 |
|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4043 |
|
联 系 人: |
张延 |
联 系 人: |
陈荣 |
|
电 话: |
0510-81960116 |
电 话: |
051082629287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
|
|
2019年09月11日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