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1 |
---|---|
地 区: | 泰安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采购;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自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 试卷保密箱 工程塑料:聚碳酸酯PC,抗砸、抗摔、抗疲劳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采购;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149万元;
采购方式:询价(自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试卷保密箱 |
工程塑料:聚碳酸酯PC,抗砸、抗摔、抗疲劳性好,防开裂,耐老化,耐热阻燃。 滚轮材料为加强PA。带脚轮箱体外形尺寸:最小尺寸:520mm(长)x375mm(宽)x525mm(高),最大尺寸:560mm(长)x405mm(宽)x545mm(高)带脚轮重量不大于:9.3kg,箱体试卷容量最大:A3——90袋;A4——180袋;箱体中间必须有一个搭扣,预留左、中、右三个有可安装位置,可根据需求选择不同的安装位置。箱体两侧面及正面各设有一个标签架; 箱体可上下多层堆叠存放,便于集中运输;堆叠时上下箱接触面要有防错位定位结构,且定位可靠;共四组脚轮,包括两组定向轮,两组万向轮。 |
台 |
15 |
|||
2 |
便携式人脸识别比对一体机(配备隔离带) |
1:N人脸识别,支持同时检测跟踪5个人;识别距离可调;动态双摄防伪:误识别率万分之三的条件下,识别准确率≥99.7%;识别速度≤0.5秒;人脸照片库≥10000张,单设备人脸记录存储≥100万条;夜间红外、RGB双补光;支持抗逆光;支持 Wi-Fi、BT功能;支持公网、局域网使用;支持考试名称及LOGO配置;支持人脸识别和陌生人检测时的现场照片保存;RS232或USB数据通信;身份证读卡设备符合公安部 GA450、标准,无线电骚扰限值符合 GB/T9254-2008A 级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符合 GB 17626.2 表1规定的接触放电3级条件,辐射抗扰度符合 GB 17626.3 表1规定的2级条件;对人脸设备进行登记功能,包括设备号、设备名称、设备类型、终端SN、连机方式、IP地址、通讯端口、通讯密码等信息的登记;能同时对多台设备进行实时、手动等方式的识别记录数据采集功能;支持验证通过声光提示;支持一体式应急供电;支持设备工作充电指示、交直流供电指示和充电指示;支持交直流转换和网口、U口转换;支持四轮移动、双轮移动,支持平移和斜移;支持水平面平衡调节;支持5-10度垂直倾角调整;系统支持科目、基地、楼栋、通道、考场、考管人员等管理;系统支持考生验证信息实时可视化显示;主机人体工程设计合理,高145cm-155cm,重35kg-45kg,设备厚度10cm-15 cm,宽度15cm-20cm,底座尺寸25cm-35cm,不得占用过多考生通道面积;预留升级接口,提供两年的升级维保服务。 附件:伸缩隔离带一对。0.5mm厚不锈钢,高90cm,底座约5公斤,红色5m编织带,白色定制文字 |
套 |
15 |
|||
3 |
执法记录仪 |
像素 3600万,2.0寸TFT高清显示屏, 操作方式:按键, 功能:夜视加强、循环录像, 拍摄角度:170°及以上, 分辨率 :1080P以上,帧数45以上, 安装方式:通用单镜头, 存储方式:配内置存储卡128G以上。 |
台 |
5 |
|||
合计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用品采购;
3、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采购货物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11、评标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09月11日起,至2019年09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09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538-6991343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