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 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9 月 12 日 08:00 时起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 2019 年 9 月 19 日北京时间 9:3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项目联系人:张轶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传 真:0412-2211900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105 0163 0103 0000 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