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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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弹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川财采〔****〕**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对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弹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人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委托四川思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组织专家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有关需求论证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弹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3745万元,已落实。
三、论证事项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