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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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4 |
招标代理: |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区****年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液化气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区****年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液化气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 |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兖州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液化气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兖州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液化气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济宁兖州区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液化气灶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数量:本项目分1个包。
兖州区6个乡镇(街道)38个村,共计约5376户居民,每户采购一台液化石油气台式双灶及液化气;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根据招标单位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投标人经营范围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5、具备有效期内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只有投标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公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 月10日至2019年9 月1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2、报名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东13层B4区)。
3、报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开户许可证、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项目在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