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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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9.1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委托其编制“**博物院基本陈列改造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委托其编制“四川博物院基本陈列改造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资信证书”和“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信证书”。
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项目名称:“四川博物院基本陈列改造与提升”项目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址为四川博物院现有一、二、三楼,拟使用面积约为15626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10536平方米,拟使用二、三楼展厅平方米6896平方米作为四川历史文物陈列,一楼展厅共3640平方米作为基本陈列,公共空间共5090平方米。
四、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即人民币40万元。
五、服务范围:
1、“四川博物院基本陈列改造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
2、工期要求:项目比选结束后三周内。
3、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应在甲方(四川博物院)提出24小时内派遣工作人员解决相关问题。
六、评分标准及细则:
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本项目总分采取10分制度。
其中价格占2分,报单价总和最低供应商得2分,其余供应商得1分。
2015年1月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博物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类项目得6分;其中有省级及以上编制类项目多加2分。
七、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 月 17日17:00前(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1号办公楼3-5室,联系电话:65521878,联系人***
四川博物院
2019年9月10日